近日,公司下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汛期“三防”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4年汛期将至,为做好公司汛期“三防”工作,保证2024年安全度汛,公司对汛期“三防”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要做好汛前检查工作。各单位要在汛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各矿在汛期前要对采煤沉陷区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并组织员工按规定进行水害应急专项预案演练,提高员工防灾能力。
《通知》强调,要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物资储备工作,防汛物资要设立专用仓库,由专人管理。作为全公司应急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泵车、排水管路等设备及其配件,相关单位要保证其完好、齐全,做好应急调运的准备。公司和各单位要成立防汛抢险队伍,开展好培训和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干得好。
《通知》要求,要完善抢险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完善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下属单位的具体责任,建立责任监督机制,督促各级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形势和本单位实际,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于汛期前完成预案演练工作。
《通知》强调,要加强汛期井下防治水工作。各矿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等规定及属地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五必须”“五严禁”防治水措施,强化防治水“三区”管理,实行水患区域“三线”管理。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落实“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治理措施,确保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落实水害预测预报、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科学制定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及公司“三确认”等探放水制度,严格落实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做到查全、探清、放净、验准,彻底消除老空水透水隐患。从严水体下安全开采管理。加强汛期矿井涌水量观测,做好防排水设施的日常检查与维护,保证排水能力。完善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明确启动标准、指挥部门、联络人员、撤人程序和撤退路线等。
《通知》要求,要强化地面防汛工作。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地面标高应当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露天煤矿要对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的设施,按规定采取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沟等防洪措施,矿坑内必须形成可靠排水系统。做好采煤沉陷区住户搬迁及临时安置工作。加大矿区公路、铁路尤其是沉陷区内公路、铁路的巡查力度,确保公路、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做好汛期供电线路及应急供电设备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完善重大停电事故恢复及抢修预案。强化矸石山安全管理。加强锁龙沟贮灰场灰坝的检查和监测。完善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加强汛期地表巡查工作。完善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通知》强调,要做好防雷电工作。公司所有建(构)筑物、场地及工业设施上的防雷接地装置都要按要求进行试验和检修,确保灵敏、可靠。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做好重点部位巡查期间人员防风、防雷电等自主保安工作。
《通知》还就防汛工程施工、汛期应急值班值守、“三防”知识宣传普及等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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